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地方机构

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地方机构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3 编辑:zhangxiang 浏览次数: 5634

标签:

摘要: 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地方机构 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地方机构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司监察。秦...

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地方机构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司监察。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一郡。

县,万户以上者设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令、长领有丞、尉及其他属员。县令、长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

县以下有乡,其主要职能有四:

1.摊派徭役

2.征收田赋;

3.查证本乡被告案情;

4.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

乡下有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里中设置严密的什伍户籍组织,以便支派差役,收纳赋税。并规定互相监督告奸,一人犯罪,邻里连坐。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有长。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事。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关注公众号
获取免费资源

随机推荐


Copyright © Since 2014. 开源地理空间基金会中文分会 吉ICP备05002032号

Powered by TorCMS

OSGeo 中国中心 邮件列表

问题讨论 : 要订阅或者退订列表,请点击 订阅

发言 : 请写信给: osgeo-china@lists.osgeo.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