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部分封建制的恢复

汉代部分封建制的恢复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28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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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汉的封建以项羽为主的封建制历时很短,由于受封者之间利害冲突巨大,终于酿成有名的楚汉之争。这场战争延续了四年之久,汉王刘邦靠着谋臣良将的支持打败了项羽,建立了西汉王朝。甫一登上皇帝宝座,刘邦便立即分封七名功臣降将为王,建立七个异姓诸侯王国。这个做法并非刘邦本意...

西汉的封建以项羽为主的封建制历时很短,由于受封者之间利害冲突巨大,终于酿成有名的楚汉之争。这场战争延续了四年之久,汉王刘邦靠着谋臣良将的支持打败了项羽,建立了西汉王朝。甫一登上皇帝宝座,刘邦便立即分封七名功臣降将为王,建立七个异姓诸侯王国。这个做法并非刘邦本意,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这些功臣通过楚汉战争已经手握重兵,占据要地,与刘邦名为君臣实为敌国,刘邦不得不以封建的手段来换取臣下的效忠,所以汉初的形势是君与臣共天下,并非皇帝一人的天下。其实还在楚汉逐鹿中原的时候,韩信已经要求刘邦封他为假齐王,刘邦虽然极不情愿,但却不得不封其为真齐王。汉初的分封其实是楚汉之际封建诸侯的继续。

在封建异姓诸侯之后,刘邦又陆续分封其他有功之臣一百四十余人为彻侯(武帝时因避讳改称列侯),建立与县级政区相当的侯国制度。这些侯国都直属中央主爵中尉,而不属所在郡管辖。

卧榻之旁自不容他人鼾睡,刘邦当然不满于半壁江山为七个异姓诸侯所占,因此在第二年便动手逐个翦除异姓王。对于加强皇权专制的中央集权制来说,这自然是必要的措施,问题在于翦除异姓王以后采取什么替代的政策。当是时,一般人对秦王朝迅速灭亡的认识,都归咎于秦始皇的废除封建制,以致没有子弟拱卫中央政权。受这种认识的支配,刘邦于是分封自己的子弟亲戚为诸侯王,建立同姓诸侯王国,以代替被取消的异姓王国。到他在位的最后一年,共建立了九个同姓王国,异姓王国则余下最弱小的一个长沙国。十个王国占去西汉疆域的大半,皇帝直属地只有十五郡而已。

汉初封建的基础虽说还是郡县制,但受封的诸侯王和列侯在理论上与皇帝一样,都是“有土之爵”,因此具有与周代封建性质相类似的两大特权:一是“自置吏”,可以自行任命官员(对诸侯王来说是任命二千石以下官员);二是“得赋敛”,可以收取算赋(人头税)与田租。这样,王国和侯国在行政和财政方面就有了相对的独立性。这种情况给专制皇权带来直接的威胁。刘邦在世时,同姓诸侯王都是其子弟之属,不可能犯上作乱。吕后当权时,他们也能团结一致,对抗诸吕,后来又促使文帝登极,的确对刘氏的皇权专制起了一定的拱卫作用。但文帝以后,同姓诸侯与皇帝的关系已经疏远,人人都有帝制自为之心,皇权自然受到挑战。刘邦初封同姓王国时,唯恐其实力不足,不能屏藩皇室,因此所有王国都地兼数郡,如建立齐国的原则是“民能齐语者尽与齐”,以至领有七郡之地。地大则民众,民众则财富,如果实行叛乱,将对中央构成致命的威胁。

鉴于这一形势,汉文帝接受贾谊“众建诸侯少其力”的建议,将齐国分为七国,将淮南国分为三国,使王国的数目增加,而领域却大大缩小,实力也就严重削弱了。汉景帝执政以后,又采用“削藩”的手段,直接夺取王国所属的支郡,进一步缩小各王国的封域。这一举措招致诸侯王们的严重不满,终于引发了吴楚七国之乱。但这时“众建诸侯”的效果已经显示出来,除吴、楚二国外,其他五国都势单力薄,不值一提.所以七国之乱很快就被敉平。景帝乘胜收夺各王国支郡,使所有王国都只余一郡之地,又削去诸侯“自置吏”与“得赋敛”两大特权,于是王国地位等同于郡,诸侯王只能衣食租税。此后,郡和王国在一起并称郡国,作为汉代的统县政区。封建制至此名存实亡,郡国并行的制度已与纯粹的郡县制没有实质的差别了。一度受到威胁的专制皇权与一度遭到分散的中央集权又恢复到了常态。虽然所有王国只有一郡之地,汉武帝依然担心辖县较多的王国实力太大,因此采纳主父偃的意见,用推恩法蚕食王国的领域。推恩法的实质是诸侯王可以封子弟为王子侯,但所建侯国必须归王国周围的汉郡所有。这样一来,封侯越多,王国领域越小,到西汉末年,许多王国只剩三四县之地,毫无能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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