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时期湖床土地的开发

南宋时期湖床土地的开发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3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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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抵南渡后,水田之利,富于中原,故水利大兴。”从记录在《宋史》中的这寥寥数语,就可以看出在长江流域的开发史上,进入了另一个划时代的新时期。由于辽(公元907—1125年)金(公元1115—1260年)入侵者的压力,迫使宋王朝及一大部分属民带着全部家产来到南...

.“大抵南渡后,水田之利,富于中原,故水利大兴。”从记录在《宋史》中的这寥寥数语,就可以看出在长江流域的开发史上,进入了另一个划时代的新时期。由于辽(公元907—1125年)金(公元1115—1260年)入侵者的压力,迫使宋王朝及一大部分属民带着全部家产来到南方定居。

宋朝的历史,充满了关于治水的记载。朝廷与官僚界似乎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更多地关心灌溉事业。从一项记载可见到其发展的广度:在1174年,一个官员就曾上报完成了24,451项水利工程,可灌溉其管辖的43个县的44,242顷土地。

与在杭州建立其新国都的同时,由于人口的急剧増长,就激发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而农业生产的发展又需要更多的土地。在中国南部的地理条件下,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探求对沼泽地乃至对某些湖区进行排水的问题。这样,就出现了中国南方农业生产中独具一格的所谓围田或圩田,也就是这里所指的“湖床或河床土地”,或者简单地说就是湖床土地。

人们开始注意湖床土地是在(北宋)政和(公元1111一1117年)年间。南宋时,由于采用了用堤隔水的开垦办法获得了大片湖床与河床土地,使其耕地面积大为増加。因为这种土地通常都低于其四周的水面,所以堤防的任何缺陷都将导致莫大的水患。因而对堤防进行经常的维修,就成为绝对必要的了。

南宋时期(公元1127—1280年),很多的维修工程和新围田及其他水利工程的建造,都是在皇帝的命令下完成的,足以证明这些工程的重要。甚至到了以后的朝代,围田仍然是农业系统中的一个极为完整的组成部分。为了管好这些土地,农民,特别是地方官吏,还担负有沉重的责任。围田一旦出了毛病,不但农民面临饥饿,政府的财政也要受到严重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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